警情通报
网络购物诈骗
保卫处 2018-10-30

  2013年4月,四川大学商学院大一学生A同学在淘宝上购物后,收到QQ消息的加好友提示,便同意将其加为好友。对方自称是店家,声称货物有瑕疵,需核实信息以便退款,A同学不假思索地配合“店家”。首先收到“验证是否为本人操作”的验证码(其本质是淘宝账号的修改密码验证码),得到验证码后的“店家”首先修改了A同学的账号密码(导致A同学不能登录淘宝账号),同时掌握了其用户信息,并通过所得到的信息,取得A同学的信任;然后A同学在“店家”的循循引诱下输入了银行账号,并在支付宝的备注里输入了银行密码,当“店家”询问其卡上余额时,A同学微有纳闷,但仍未怀疑;当收到银行的验证信息“尾号为xx的卡将支出xx元”时,A同学略有迟疑,在反问对方未成功和压力式“逼问”下,A同学一烦躁便将验证码脱口而出。最后,A同学银行卡被扣除800元,仅剩20多块零头。

同月,商学院另外一名大一学生在淘宝购物后,也被不法分子利用类似的手段骗走900多元。通过和其他学院辅导员的交流,了解到同期其他学院大一新生中也有部分同学成为网络诈骗的受骗者。